香港消防處對商業樓宇的5項基本要求

消防設備網誌

香港消防處(FSD)對所有商業樓宇有嚴格的消防安全要求。違規不僅有法律後果,更會危及生命及財產。以下是業主必須遵守的5項基本要求。

1. 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明書(FS251)

每年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簽發。證明所有消防系統 — 滅火筒、火警系統、消防喉、噴灑系統 — 均符合規格並運作正常。

2. 緊急照明系統

所有逃生通道必須有電池備用緊急照明。停電時自動啟動,維持至少2小時。每月測試,每年由專業人士檢查。

3. 火警鐘系統

大廈必須安裝符合認可標準的火警鐘系統。每月自我測試,每年由認可承辦商全面檢查。系統故障必須在72小時內維修。

4. 走火通道暢通

緊急逃生路線必須24小時暢通無阻。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傢俱、貨物。逃生指示燈必須長期運作。

5. 滅火筒定位與保養

滅火筒擺放在指定位置,清楚標示。每年檢查 — 壓力錶在綠色範圍、無腐蝕、安全栓完整、密封未破損。

違規後果

消防處有權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書,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內改善。逾期不改善可被檢控,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2年。

如何確保合規

聘請FSD認可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年度檢查及維修。FS251為合資格服務商,熟悉所有相關法規,可協助業主全面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