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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樓宇消防系統年度檢查清單
Read More商業樓宇每年的消防系統檢查不是走過場 — 是法律要求,更是保命之事。以下是專業承辦商每年必須完成的詳細檢查清單。 火警鐘系統 1. 測試每個煙霧及熱探測器運作 2. 測試手動報警按鈕(每3-5個樓層測試一個) 3. 檢查控制面板顯示及記錄功能 4. 測試系統備用電池(停電時要能運作24小時) 5. 確認警鐘聲響達標(每個樓層每處不低於65分貝) 滅火筒 1. 每個滅火筒檢查壓力錶在綠色範圍 2. 檢查筒身有無變形、生鏽、損壞 3. 確認安全栓未被破壞、封籤完整 4. 5年水壓測試,12年強制更換 5. 每筒貼上檢查日期標籤 消防喉系統 1. 開啟每個消防喉測試水壓(不少於2.5巴) 2. 檢查喉管有無漏水、龜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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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檢控常見原因:業主必看的5大陷阱
Read More很多業主以為「沒事就沒事」,但消防處的檢控數字告訴我們情況不同。以下是業主最常被檢控的5大原因,以及如何避免。 陷阱1:走火通道堆放雜物 最常見的違規。商店和食肆常把貨物、紙箱、垃圾桶放在走火通道。這是頭號被罰原因。 避免方法:清楚劃定通道範圍,所有員工受訓,絕不能在通道放任何物品。每天巡查。 陷阱2:防火門被楔開或拆除 為了通風或方便進出,有人會用木楔卡住防火門。或拆除自動關門器。這完全違反防火設計。 避免方法:所有防火門必須保持自動關閉功能。如必須打開,使用消防處認可的電磁鎖(火警時自動釋放)。 陷阱3:滅火筒過期或失效 滅火筒壓力不足、過期、表面鏽蝕、安全栓缺失 — 任何一項都可能違規。 避免方法:每月自查壓力錶。每年由認可承辦商全面檢查。5年進行水壓測試,12年更換。 陷阱4:緊急照明不工作 電池老化是常見問題。日常無法察覺,但停電時就是生死問題。 避免方法:每月測試一次(關閉主電源,確認照明啟動)。3-5年更換電池。每年由專業人士全面測試。 陷阱5:過期或無效的FS251 FS251過期最常因為業主忘記安排檢查,或承辦商延誤。 避免方法:在到期前2個月聯絡承辦商。設定電子日曆提醒。與承辦商簽訂年度服務合約自動安排。 最高罰則 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2年。消防處可下達禁止令暫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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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251消防裝置證明書:什麼時候需要?
Read MoreFS251是香港消防處發出的標準表格,證明消防裝置已經由認可承辦商檢查及測試。但何時需要這份證明書?以下是業主必須知道的關鍵時刻。 每年定期更新 所有商業樓宇、工業大廈、住宅大廈(超過6層)的消防裝置必須每年由註冊承辦商檢查並簽發新的FS251。舊證明書失效後30天內必須更新。 新建築物入伙前 新建築或進行重大改建後,所有消防系統必須通過初步測試並獲得FS251才能取得入伙紙(俗稱「OP」)。 裝修工程完成後 如果裝修工程影響到消防系統(如改動天花板、加裝防火門、改變內部間隔),完工後必須由認可承辦商重新測試並簽發新證書。 系統故障維修後 重大消防系統故障(火警系統、噴灑系統)修復後,必須由認可承辦商重新測試發證,證明系統恢復正常運作。 消防處查詢時 消防處職員巡查時可隨時要求出示有效的FS251。沒有有效證明書可能面臨檢控。 樓宇買賣時 物業買賣時,買方律師通常要求賣方提供最新的FS251作為樓宇合規證明。沒有可能影響交易。 由誰簽發? 只有香港消防處註冊的「消防裝置承辦商」可以簽發FS251。承辦商分為三級(I、II、III級),處理不同複雜程度的系統。 如何安排? 提前2-4週聯絡認可承辦商。承辦商會派合資格人員到場全面檢查、進行必要維修,然後簽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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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防處對商業樓宇的5項基本要求
Read More香港消防處(FSD)對所有商業樓宇有嚴格的消防安全要求。違規不僅有法律後果,更會危及生命及財產。以下是業主必須遵守的5項基本要求。 1. 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明書(FS251) 每年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簽發。證明所有消防系統 — 滅火筒、火警系統、消防喉、噴灑系統 — 均符合規格並運作正常。 2. 緊急照明系統 所有逃生通道必須有電池備用緊急照明。停電時自動啟動,維持至少2小時。每月測試,每年由專業人士檢查。 3. 火警鐘系統 大廈必須安裝符合認可標準的火警鐘系統。每月自我測試,每年由認可承辦商全面檢查。系統故障必須在72小時內維修。 4. 走火通道暢通 緊急逃生路線必須24小時暢通無阻。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傢俱、貨物。逃生指示燈必須長期運作。 5. 滅火筒定位與保養 滅火筒擺放在指定位置,清楚標示。每年檢查 — 壓力錶在綠色範圍、無腐蝕、安全栓完整、密封未破損。 違規後果 消防處有權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書,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內改善。逾期不改善可被檢控,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2年。 如何確保合規 聘請FSD認可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年度檢查及維修。FS251為合資格服務商,熟悉所有相關法規,可協助業主全面合規。
註冊承辦商可安裝、保養、維修、檢查任何利用電路或其他電力裝置探測煙霧或火警並以聲響示警的消防裝置設備。
有關的消防系統/裝置/設備包括水簾系統、塵埃偵測系統、機械式排煙系統、火警偵測系統、氣體偵測系統、氣體排放系統、樓梯增壓、靜態式排煙系統及通風/空氣調節控制系統。





